各轄市、區(qū)醫(yī)保局(分局)、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殘聯,常州經開區(qū)醫(yī)保分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常州市全面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常政辦發(fā)〔2021〕71號)和《關于印發(fā)〈常州市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實施細則〉的通知》(常醫(yī)保待遇〔2021〕88號)文件精神,為做好長期護理保險與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康復輔助器具租賃補貼、殘疾人托養(yǎng)補貼、輔器具購置補助等相關政府類補貼的政策銜接,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銜接原則
2022年1月1日起我市長期護理保險(以下簡稱“長護險”)全面推開后,長護險待遇與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康復輔助器具租賃補貼、殘疾人托養(yǎng)補貼、輔器具購置補助等相關政府類補貼原則上不得重復享受。
(一)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待遇銜接
已經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政策享受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不再享受長護險待遇。
(二)殘疾人輔器具購置補助待遇銜接
已經按照省、市殘聯殘疾人輔器具適配政策享受輔器具購置補助的殘疾人,不再享受長護險同類護理輔具租賃待遇。
(三)其他政府類補貼待遇銜接
已經按照我市長護險政策享受生活護理待遇的參保人員,不再享受民政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殘聯殘疾人托養(yǎng)補貼等政府類補貼。已經按照我市長護險政策享受護理輔具租賃補償人員,不再享受民政同類康復輔助器具租賃補貼。
二、優(yōu)化工作機制
建立健全醫(yī)療保障、民政、人社、殘聯等部門間工作協作和信息共享機制,各部門應配合建立系統(tǒng)內信息橫向縱向暢通機制,確保數據互通互享、人員動態(tài)精準、待遇有效銜接。
(一)初始數據共享
2022年3月底前,市人社、民政、殘聯等部門分別將2022年2月底前已享受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康復輔助器具租賃補貼、殘疾人托養(yǎng)補貼、輔器具購置補助等的人員信息以表單形式共享給市醫(yī)保中心,數據格式見附件。
(二)月度動態(tài)交換
市人社部門每月15日將上月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享受人員全量信息通過市政務資源共享平臺按月交換給市醫(yī)保中心,并長期同步交換享受情況實時查詢接口。市民政部門將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享受人員信息通過市政務資源共享平臺按月交換給市醫(yī)保中心。每月前10個工作日,市民政部門將上月末享受康復輔助器具租賃補貼人員相關信息通過表單形式按月交換給市醫(yī)保中心。每月前10個工作日,市殘聯將上月末享受殘疾人輔器具購置補助人員全量信息通過市政務資源共享平臺或表單形式按月交換給市醫(yī)保中心。市醫(yī)保中心進行信息比對,根據待遇不重復享受原則審核長護險待遇,并將重復申請的人員信息當月25日前反饋。
每月前10個工作日,市醫(yī)保中心將上月末享受長護險待遇人員信息通過市政務資源共享平臺或表單形式按月交換給市民政、市殘聯部門,市民政、市殘聯部門進行信息比對,根據待遇不重復享受原則審核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康復輔助器具租賃補貼、輔器具購置補助、殘疾人托養(yǎng)補貼等,并將重復申請的人員信息25日前反饋。
(三)待遇銜接方式
推動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建設,每月比對出的重復申請待遇人員,各相關部門從數據交換的次月起停發(fā)相關待遇,并做好政策解釋、告知工作。今后調整完善補貼政策時應充分考慮長護險政策效應和政策銜接,避免重復投入。
重大事項和其他未定事項提交長護險會商機制會商。
附件:長期護理保險待遇銜接人員信息表
常州市醫(yī)療保障局 常
州 市
民 政
局
常 州
市 財
政 局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常州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2年3月2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附件
長期護理保險待遇銜接人員信息表(一)
填報部門(蓋章): 填報人: 填報時間:
序號
|
姓名
|
地區(qū)
|
身份證號
|
重度殘疾人
護理補貼
|
康復輔助器具租賃補貼
|
殘疾人托養(yǎng)補貼
|
輔器具購置補助
|
補貼
標準
|
補貼時限
|
輔器具類型
|
補貼
標準
|
享受
時限
|
補貼
標準
|
補貼
時限
|
輔器具
類型
|
補助
標準
|
享受
時限
|
1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長期護理保險待遇銜接人員信息表(二)
填報部門(蓋章):
序號
|
姓名
|
地區(qū)
|
身份證號
|
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
|
長期護理保險
|
生活護理待遇
|
護理輔具租賃補償
|
補貼標準
|
補貼時限
|
補貼標準
|
補貼時限
|
輔器具
類型
|
補貼標準
|
享受時限
|
1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