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7日至10月13日,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組織開展了《常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征求社會各界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的意見和建議。
意見征集工作得到了公眾的積極響應,征集期內,收到了廣大網民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的修改建議,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對相關反饋意見進行了分析研究,對以下合理意見予以采納:
網友建議:《征求意見稿》中無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評估時點的規(guī)定,建議增加。
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采納情況:同意采納,增加“被征收房屋評估的價值時點為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作為第三章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內容。
同時,網友提出的其他問題和建議,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均給予了回復。在這次意見征集活動中,公眾積極參與,達到了預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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