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湖物業(yè)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你單位《關于核定龍湖酈城外圍停車場汽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請示》收悉。
根據《關于調整常州市主城區(qū)部分停車設施收費標準的通知》(常發(fā)改〔2023〕363號)文件精神,現對龍湖酈城外圍停車場(位于天寧區(qū)龍滄路與北塘河路交叉口,停車泊位109個)汽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核定如下:
一、停車場實行計次收費,汽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如下:
車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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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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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次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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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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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類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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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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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 中/大型車按小型車收費標準加一倍計收。
2. 實行計次收費的,每次連續(xù)停放時間不超過12小時,連續(xù)停放時間每超過12小時的,增加一次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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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繳汽車停放服務費:
(一)單次停放時間不超過60分鐘(含60分鐘)的;
(二)執(zhí)行公(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行政執(zhí)法車、市政服務車等。
三、其他收費優(yōu)惠按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
四、停車場經營單位應按規(guī)定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并按規(guī)定使用票據。
五、本批復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8月22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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