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報批文化藝術管理中心基礎設施更新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常文廣旅〔2021〕151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解除常州市文化藝術管理中心基礎設施安全隱患,原則同意常州市文化藝術管理中心實施常州市文化藝術管理中心基礎設施更新改造項目。
二、主要建設內容:
1、室外改造及翻新。舊室外地面拆除重新鋪瀝青、雨污水管網(wǎng)改造、景觀綠化翻新、圍墻出新等,室外面積約3000平方米。
2、7棟建筑單體出新改造。外立面改造及翻新、室內裝飾及安裝改造翻新,總面積約13000平方米。
三、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該工程估算投資1733萬元。其中:工程費用1412萬元,其他費用163萬元,預備費158萬元。資金來源由市財政統(tǒng)籌安排解決。
四、批復項目的相關文件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jié)能承諾表。
五、請你單位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抓緊辦理相關前期手續(xù),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xié)調,精心組織,科學管理,嚴格控制工程投資,落實節(jié)能和環(huán)保措施,確保工程質量。
六、該工程為依法必招項目,必須依法招標;招標公告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發(fā)布;應嚴格按核定的招投標方案組織項目招標工作。
七、安全生產要求
要強化安全生產管理,按照相關規(guī)章制度壓實項目建設單位及相關責任主體安全生產及監(jiān)管責任,嚴防安全生產事故發(fā)生;要加強施工環(huán)境分析,認真排查并及時消除項目本身與周邊設施相交相鄰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保障施工安全。
(項目編碼:2101-320400-04-01-456440)
常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8月25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