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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層轉《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山東濟南齊魯天和惠世制藥有限公司“4•15”重大著火中毒事故的通報》的通知 常應急〔2019〕4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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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轄市、區(qū)應急管理局,市各有關單位: 現將《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山東濟南齊魯天和惠世制藥有限公司“4·15”重大著火中毒事故的通報》(應急廳〔2019〕44號)轉發(fā)給你們,請各地按照文件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并結合《關于開展常州市危險化學品企業(yè)安全生產大檢查的緊急通知》(常應急〔2019〕21號)《常州市化工(醫(yī)藥)企業(yè)檢維修安全管理專項整治方案》(常應急〔2019〕2號)的要求,加強特殊作業(yè)、承包商管理,結合夏季危險化學品的特點,切實做好夏季汛期安全生產工作。 請各轄市、區(qū)應急管理局將文件精神傳達至各化工園區(qū)及所有化工企業(yè)。 (此件公開發(fā)布)
常州市應急管理局 2019年6月5日 /upfiles/admininfo/20190617/20190617181055_86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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