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常州市司法局關于對我市“證照分離”改革事項進行梳理的通知 常司發(fā)〔2020〕18號 |
|||||||||
市各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告知承諾制”方式方法,破解“準入不準營”難題,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huán)境,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國發(fā)﹝2018﹞35號)和《省政府關于印發(fā)在全省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發(fā)﹝2018﹞137號)要求,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現對第一批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具體事項涉及到我市的事項進行梳理,具體通知如下: 一、梳理內容 本次梳理為第一批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具體事項表(見附件:電子內容請自行至“常州法制在線”QQ群下載)所涉及到我市具體實施的事項,包括市級和區(qū)級相關部門作為執(zhí)法主體實施的權力事項,也包括上級機關委托實施的權力事項。 二、梳理方式 對照第一批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具體事項表(共106項)所涉內容,由市相關部門對我市市級機關和所屬區(qū)級機關實施的權力事項的“現行實施機關”和“法律依據”進行填寫。 三、完成時間 請市各有關部門認真組織研究,按照附件備注提示對附件中所涉我市市本級機關和下級機關的事項進行梳理填寫,并于3月16日前,將附件蓋章后報市司法局,同時報送證照分離改革后各事項的工作流程、辦事指南等管理措施。附件和事項管理措施電子稿請發(fā)至526965539@qq.com。 未盡事項,請聯系市司法局行政執(zhí)法協調監(jiān)督處,聯系電話:85683385
(此件公開發(fā)布) |